出口商品成本是指外贸进出口公司,从生产部门或供货单位购进准备出口货物的进货价值,加上货物运至口岸,加上管理、包装、直至交到装运地点的码头、机场或车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的总和。
外贸出口报价计算:CIF价=出口成本+国内费用(+佣金)+国外运费+国外保费+出口利润;CFR价=出口成本+国内费用(+佣金)+国外运费+出口利润;FOB价=出口成本+国内费用(+佣金)+出口利润。
商品本身的成本 货物本身的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加工成本和采购成本三种类型。国内总费用 国内总费用是指货物出口时所发生的除货物购进价(或生产成本)和国外费用(国际货物运费及其保险费等)之外的所有费用。
在我们会计上,进口关税是不单独进行核算,而是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到相关物品的成本中。比如购入商品或者原材料,那么发生的关税就计入到商品的入账成本中 自营进口:根据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进口关税构成进口商品的采购成本。
应缴纳的进口关税,借记“材料采购”,贷记“应交税费——进口关税”;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进口关税”,贷记“银行存款”。也可不通过“应交税费——进口关税”账户,而直接借记“材料采购”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账户(出口业务会计处理亦然)。
自营进口:根据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进口关税构成进口商品的采购成本。企业在计算出应缴纳进口关税时,应借记商品采购(商品流通企业)、材料采购(工业企业)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科目,企业交纳进口关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计算进口关税税款的基本公式是: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2003年11月,国务院根据海关法重新新修订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作为具体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12月15日审议通过,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缴纳关税的进口货物会计分录进口业务分为自营进口和代理进口两种情况:自营进口进口关税构成进口商品的采购成本,增值税可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进口关税的账务处理 进口业务分为自营进口和代理进口两种情况。 (一)自营进口 根据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进口关税构成进口商品的采购成本。企业在计算出应缴纳进口关税时,应借记“商品采购”(商品流通企业)、“材料采购”(工业企业)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科目。
能否接受此报价——因为,外汇牌价为每100欧元的买入价为人民币9312元,则400欧元=(400/100)x 9312=37548元人民币,而CIF=FOB+运费+保险费=2978+598+102=3678元人民币,那么,37548-3678=748元人民币,也就是说,每公吨有748元的盈利。
CIF与FOB价格之间的换算公式如下:1)CIF价=FOB价+运费+保险费 FOB+起运港;CIF+目的港。从FOB改为CIF,则卖方需要承担租船订舱和购买保险的责任,所以,在已知商品FOB价格的基础上改报CIF价格,只需要加上货物运抵目的港纽约的运费和保险费即可。
CIF价格=FOB价格+运费+保险。即600+12+6=618,因此每吨CIF利物浦港口价格为618美金cif包含了运费和保险费由卖方支付,而fob中卖方不负责运输和保险。其余在海关手续和风险转移上两者是相同的。均为卖方办理出口结关,风险均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转移。
我方报价为 1530元+平均每公吨保险费。假设该商品按重量计收运费,共计6000元,保险按CIF110%加成则CIF= FOB+保险+运费,CIF报价= 1500+6000/200+ 平均每公吨保险费= 1530+平均每公吨保险费,因此我方报价为1530元+平均每公吨保险费。
FOBC5%=FOB价/(1-5%)=126577美元 解:积载系数=1200/1100=09 大于1,以重量作为计算运费的标准。
货物的进口成本=进口合同的成本价+进口费用。进口化妆品在海关申报成本的计算公式为货物的进口成本=进口合同的成本价+进口费用,包括买价,海运费,海运保险费,报关报检费,关税,进口消费税等一系列与购货有关的费用,但不包括可以抵扣的进口增值税。
进口成本的计算涉及到多个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进口商品的外汇价款,它基于CIF价格的外汇支出。如果采用CRF价格,除了CRF价格的外汇支出,还需加上保险费。若FOB价格成交,则还需加上保险费和从国外运至我国口岸的运费。无论哪种价格,都需要将其折算为CIF价格的外汇总支出。
厂价+国外进口到大陆费用。看您需要进口的是什么货物,不一样的货物进口价格也不一样,还有外贸代理公司帮忙收取的费用不一样的,云进通这些都是不一样的。我公司有专业的报关员专门代理货物从香 港或者国外到大陆报关清关运输,具有成本低,时效快等优势。
计算公式为:进口成本=进口商品外汇价款×外汇牌价+税收+其他费用(1)进口商品外汇价款。进口商品外汇价款,就是CIF价格的外汇支出。
进口货物采购成本=国外进价+进口税。国外进价=CIF单价*对外付款日的外汇汇价。进口税=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当期应退税额: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至于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在会计核算上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料件为企业的存货,后者料件不是企业的存货,但应当备查登记。关于补充问题。“预收外汇账款”科目余额,也应当结算汇兑损益,计入财务费用。
由于这部分原材料(料件)在购进时已经给予了免税待遇,因此在形成出口货物实体组成出口销售额时,理应将该因素予以剔除,否则,这些原材料(料件)将在实际上不享有免税待遇。
你好。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题中:当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即免抵退税额(455万元)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416万元)时,当期应退税额按照当期免抵退税额确定。题中好像并未说“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即免抵退税额”。
关于补充问题。1。需要明确的是,编制会计报表应当根据会计帐簿记录进行编制,并不需要去考虑月份所属的问题,当然,前提是会计帐簿记录是正确的。从你题中看,你公司的会计帐簿可能存在差错。如果会计差错金额不是很大的话,你可以不进行会计调整。
你好。根据税法及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有关规定,“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反映的是免抵税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无需反映。
相关问题,请参见: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090563html?si=2 原文如下:由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因此相关的销项税额为零,从而导致进项税额无法抵扣而需要国家予以“退还”。所以,出口退税从性质上说,“退税”退的是出口货物国内采购发生的进项税额。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库(带详解答案)案例分析题库(含分析)1.我公司与国外一家大公司签订一笔进口精密机床合同,该公司在欧盟区内共有3家工厂生产这种机床。临近装运日期时,对方一工厂突然发生火灾,机床被烧毁,该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撤销合同。
第一题 日商的做法不合理。因为:如果接受通知超过发盘规定的有效期限,这就成为一项逾期接受。《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也认为逾期接受原则上时无效的,但是也有例外。第21条就规定:逾期接受仍有接受的效力。
合同成立——因为,A商在有效期内回电报称:你方10日发盘已转B商,且B作为实际买家在发盘的有效期内按发盘的规定开来信用证,因此构成以行为表示的接受。所以合同已经成立。